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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宜兴市江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化工生产企业监测点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宜兴市江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化工生产企业监测点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2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设立化工监测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2号),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推荐,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经贸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宜兴市江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监测点,监测点地址为:宜兴经济开发区内东至武宜运河、北至规划道路、西至杏庄路、南至河道地块,用地面积10129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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