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浙交办〔2009〕234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和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交通系统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交通行业干部职工升华爱国理想,弘扬时代精神,践行“三个服务”,构建文明环境,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开展评选“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交通人物”活动
1、活动主题。大力颂扬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交通人的感人事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交通职工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2、评选标准。“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交通人物”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交通行业做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的干部职工,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
(1)政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4)道德高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推荐程序
(1)群众提名(6月下旬)。各地各单位通过开设邮箱、热线电话等各种渠道和形式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提名候选人。
(2)上报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7月初)。各单位根据群众提名情况提交1至60人的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属于本省本系统的人选不超过推荐人数的10%。各地区各单位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的候选人,要将候选人名单进行核实,撰写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真实,表述准确)。联系人:柴泽民,联系电话:0571-8780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