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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16日)。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省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数量和中介机构、劳务人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四)总结阶段(8月17日-8月31日)。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监管的有关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监管职责,将日常监管和定期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逐步建立我省对外劳务长效监管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全省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监察厅和省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统一领导全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扭转境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和纠纷事件频发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惩治犯罪。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对中介机构数量较多、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劳务人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对超标准收费、层层委托、未经项目审查备案外派等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重点查处;对无经营资格、无场地、无资金的“三无”中介或个人组织出境务工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三)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查和整顿,各部门进行系统内全面排查,点面结合,各有侧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各市政府统一印制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专项行动通告,在公共场所、社区、村居广泛张贴,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剖析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分子,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寻求服务。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五)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要上报综合情况和统计报表,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连同统计报表于9月8日前报省商务厅,由商务厅汇总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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