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经济增长下行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区劳动(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由此引发劳动关系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拖欠工资等劳动关系矛盾较为突出,群体性事件上升,监察维权维稳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劳动关系新变化,及时调整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服务企业的重要作用,现就认真做好经济增长下行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的工作思路,树立帮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权益、保权益就是保稳定的意识,使监察工作思路由“一突出”向“两并重”转变,即由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向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并重转变,在执法中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利益当前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协调推进监察执法和服务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时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是继续“三打击”、坚持“三结合”、强调“三注重”,即在继续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的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服务,坚持查处与预防相结合、更加注重预防,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教育。
三、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创新经济增长下行时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方式,做到“五个加强”:
一是加强对企业依法用工的指导。将服务寓于执法的全过程,指导企业妥善运用各项政策,避免因违法用工带来额外成本、因用工管理不当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加强对劳动者理性维权的引导。引导劳动者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与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识。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协商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合法理性的渠道维护权益,避免采取极端方式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预警预防。完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向,对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劳动用工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严密防范企业严重拖欠职工工资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教育整改。进一步优化处理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将事前告知、事中整改和事后回访结合起来,除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欠薪逃匿、违法职介、阻挠监察等严重违法行为外,对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困难企业坚持宣传教育在前、责令整改先行、处理处罚在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