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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督办室关于2009年一季度“八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5.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人均医疗救助32元,占目标的33.68% ;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人均医疗救助38元,占目标的40%。

  6.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174个,占目标的 17.4%。

  (三)教育助学工程。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983.9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费向898.0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补助519292名农村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占目标的40.5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学生同步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

  2.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下达美姑县、色达县“普九”任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人数秋季入学后统计。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央和省财政资助资金共计6.7亿元(其中国家奖助学金3.4亿元,地震重灾区学生特别资助资金3.3亿元)下达到各高校,二季度发放给受助学生;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预计4月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学生。

  4.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150480人,占目标的27.87%;正在对全省农村特困、城市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学生和“三州”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5.特殊教育。正在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登记、筛查等工作。

  6.实施乡村教育发展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正在拟定实施乡村教育发展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四)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186元,占目标的135.8%;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84元,占目标的168%。(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分别发放150元、1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部分市州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因而一季度累计补助水平较高)

  2.农村“五保”。 新建、改扩建敬老院60所,新增床位6727张,分别占目标的 15%和16.8%;全省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达到31.2%,占目标的82.1%。

  3.老龄工作。基本落实新建国办福利机构项目的土地划拨、工程招投标、规划设计、“三通一平”等工作。

  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44.18万人,占目标的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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