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
(齐电子政务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加强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与应用,现将《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表(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
为规范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管理,保证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安全、有效运行,结合现有网络环境及会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是指以齐齐哈尔市政府六号楼6408会议室为主会场或分会场,利用视频设备,通过电子政务网络通信平台传送的视频会议系统。
第二条 使用市政府六号楼6408会议室召开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的单位,应填写《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表》(表格到齐齐哈尔市政府网(www.qqhr.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经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在齐齐哈尔市信息产业局)审批后,方可使用。
使用单位在下发会议通知时应注明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和视频会议的调试时间。
使用单位对召开视频会议的发言稿及图像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出现涉密信息。
第三条 齐齐哈市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的网络和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MCU、视频会议终端的维护使用,同时负责与各分会场的调试工作;
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6408会议室的灯光系统、音响系统、视频采集系统的维护使用;
市联通公司负责保障主会场及各县(市)、区分会场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所需线路的畅通及网络带宽要求;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