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国资产〔2009〕166号)
各市直管国有企业、委托市主管部门、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制定了《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殊对外担保事项报批表
报批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担保人
| 担保人名称(盖章)
|
| 注册资本
|
|
上年度净资产审计值
|
| 国有股比
|
| 国有享有权益
|
|
本次申请担保金额
|
| 担保期限
|
| 担保形式
|
|
承担担保责任总金额
|
| 其中向该被担保人担保总额
|
| 占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
|
|
担保抵(质)押物名称
|
| 担保抵(质)押物评估值
|
| 产权是否清晰、尚无抵(质)押
|
|
是否为境外企业担保
|
| 为境外企业担保取得外汇管理部门批文号
|
|
被担保人
| 被担保人名称
|
| 注册资本
|
|
上年度净资产审计值
|
| 国有股比
|
| 国有享有权益
|
|
与担保人权属关系
|
| 资产负债率
|
| 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
|
反担保人
| 反担保人名称
|
| 注册资本
|
|
与被担保人关系
|
| 反担保形式
|
| 是否出具同意反担保决议文本
|
|
反担保抵(质)押物名称
|
| 反担保抵(质)押物评估值
|
| 产权是否清晰、尚无抵(质)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