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1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7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全面掌握2006年以来我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不断完善我市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工作制度,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相关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任务
(一)工作范围
自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之日(2006年1月24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各地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相关工作情况。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逐个清理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