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房屋交易与登记效能缩短办证时限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房屋交易与登记效能缩短办证时限的通知
(冀建房〔2009〕254号)


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手续,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活跃,现就房屋交易与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房屋登记效能的重要意义

  房屋交易与登记工作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加强房屋交易与登记效能建设,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改进机关作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市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及有关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房屋交易与登记效能,缩短有关手续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继续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途径。各市要积极推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管理业务办理机构一体化,房屋登记机构应设立统一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涉及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得重复收件。

  三、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各市要重新梳理房屋登记程序,调整内部运行环节,建立简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各级房管部门要对当地办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所提供要件,进行一次情况全面清理,严格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取要件。凡没有依据的,一律不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更证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事项,要尽快实现“立等可取”或当日办结。凡不能达到“立等可取”或当日办结要求的事项,也要尽最大可能压缩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间。各类交易和登记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收件范围,明确办事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设立投诉台、咨询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