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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郝高发、王江宏任免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郝高发、王江宏任免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09〕59号)
省地税局:
省政府2009年6月8日决定,任命:
郝高发为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江宏的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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