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好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问题,各级财政要筹集资金支持乡(镇)、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和联网工作。2009年全市将新开发一批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主要用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为强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利用省下达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指标,实施“一个乡镇两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计划。
(三十八)加强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今年,市政府已将就业信息上传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就业工作考评指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收集、调查统计和后期信息整理上传工作。加快全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实现与省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与县(市)区、乡镇联网。及时掌握全市人力资源和岗位资源状况,促进供需对称、校企对接和人职匹配。
(三十九)切实搞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成果展洽会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在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辟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小额担保贷款、税费优惠等“一条龙”服务。继续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载体,强化社区就业服务。针对当前就业形势,今年要广泛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招聘活动。要帮助高校搞好毕业生双选会,送岗位、送信息、送政策进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的流动去向,组织待转移就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外出求职农民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七、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职责,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四十)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职责。各级政府必须高度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就业政策、部署就业工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全力推进。把新增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针对特殊形势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规模至少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当年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不足的,要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调整增加,确保各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四十一)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各方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经委、外经贸、商业、交通、建设等部门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两手抓,各类项目建设要更多吸纳就业。劳动保障、税务、金融、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要加强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私营个体协会、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就业机构、培训机构、指导机构纳入本级就业专项资金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