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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专业防控和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托现行政府管理体系,依托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依托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卫生管理体系,依靠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全力做好当前社会面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单位防控工作要“做到四个明确、抓好四个环节、强化三项工作”,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单位暴发或流行。

  一、强化防控意识,明确责任、机构、人员和目标

  (一)明确责任。按照“行业系统谁主管谁负责”、“社会单位谁的人谁负责”、“行政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大型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机构。各单位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或安全保卫的负责人牵头,指定或设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部门,承担本单位防控管理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设立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三)明确人员。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防控工作。600人以上单位按职工人数600:1比例配备专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不足600人的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宾馆、饭店、旅店、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公共卫生管理专员,做好本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以及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安全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国际交流会议和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大型活动有关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

  (四)明确目标。层层签定责任书,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单位内部暴发或流行。按照市政府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主动接受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按照行业、系统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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