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实施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实施意见
(藏政发[2009]12号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能源消费形势严峻,全民节能刻不容缓
  近年来,随着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能源需求急剧增长,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比较严重,各类低效电机及相关设备、低效照明产品仍在大量使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能源供需矛盾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把节油节电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油节电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广泛动员全民节能,把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减轻能源压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和关键,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一)汽车节油措施。
  1.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老旧公交客车要严格按照报废期额定标准进行报废,不允许超期服役。
  2.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严格执行汽车燃油标准,加强燃油超标汽车的检测。全区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全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控制大排量车辆的购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