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2009年底前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2)化工生产企业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在2010年底前要实现自动控制。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3)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可靠的自动化连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警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能。(4)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5)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从项目选址、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总图布置、安全设施设计、试生产准备情况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把安全准入关。(6)纠正一些地方未履行项目安全许可“三同时”审批手续、随意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或者设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顾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中小学生安危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除危害。(7)突出重点,对有爆炸、易燃和剧毒等危险性的甲类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伴有高温、高压和剧烈化学反应、容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8)加强和规范液氨储罐、液氯储罐、加油(气)站等危险化学品充装场所的安全管理,指导加油站的更新改造,在城镇人员密集区域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材料等新技术新装备。强化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的新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危险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机制。(9)做好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组织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登记人员,2009年底前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实施信息流向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10)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设玉屏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增强危险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烟花爆竹:(1)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进步水平的调查研究,2009年完成《铜仁地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制订符合区情的行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市生产企业监控系统建设。(2)结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延期换证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整体安全基础设施升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工厂化设计改造,采用国家标准允许的材料改造符合安全规定的工房和设施,引入安全实用的新型机械化生产装备,取代传统的群体性作坊式生产方式,大幅度减少危险工序现场作业人员,有效降低事故和造成群死群伤的概率。(3)建立起烟花爆竹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进入市场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4)继续开展违法使用氯酸钾专项治理,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问题。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站点安全监管指导力度,取缔一些地方烟花爆竹销售一条街等危险场所,确保节假日和传统季节期间的社会安全。(5)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6)制定《铜仁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办法》,规范零售经营网点。(7)探索打击烟花爆竹“联动”常设机制,坚决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