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科教〔2009〕2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城乡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面向基层推广适宜卫生技术;依靠科技和教育,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为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力支撑。
一、城乡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
1、采取“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大专层次医疗卫生人员。经定点学校正式录取并与县卫生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可享受定点学校在校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免除学习费用,所需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安排。2009年计划招生培养2000人。
2、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在县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培养合格全科医师。2009年计划在全省范围遴选建设100个培训基地,每个基地招收10-20名医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培养一批“小病能处理、大病能鉴别”的合格全科医师,让老百姓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的、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3、继续做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以平时督导检查和学期课程统考为抓手,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教学质量。进一步细化落实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并组织开展优秀教学点和优秀班主任等评选表彰活动。
4、继续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根据各地需求,今年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1000名、农村卫生机构在岗人员6000名。重点放在培训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各市负责技术骨干等人员培训。
二、医学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