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复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苏卫社妇〔2009〕3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的部署要求,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于2008年12月联合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复核评估专家组,对南京、无锡、徐州、苏州、盐城、镇江等6市已被省政府授予“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的11个区进行了复核评估,整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有的先进区的政府领导对社区卫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甚至还没有作为区卫生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二是有的先进区对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经济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本区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临时性,在政策制度、工作体系、资金保障方面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形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环境。三是有的先进区存在畏难情绪和消极等待思想,没有启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没有很好体现,群众得到的实惠不多,居民满意度不高。四是有的先进区在社区卫生工作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重偏大,由于投入少,造成业务用房紧张、设施简陋、设备陈旧,基本医疗服务质量不高,社区公共卫生任务落实不好,服务收费不够规范,群众有意见。所有这些问题,都与“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的称号不相符合。
为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维护先进区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卫社妇〔2008〕6号)要求,根据复核评估专家组的建议,经研究决定,对11个区分别提出整改要求:一是总体情况相对比较好的单位,对照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出整改意见,3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备案;二是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等重点项目不达标的单位,限期整改半年,今年下半年对重点项目重新进行复核评估;三是复核评估总分比较低的单位,限期整改一年,今年年底前重新进行全面复核评估。
希望各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的日常管理,督促各先进单位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