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督导,认真评估
在强化免疫活动中,各地要成立工作督导组,认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督导,做到明确任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每个市有省级人员,每个县有市级人员,每个乡镇有县级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各级督导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并予以妥善处理。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并请各市卫生局将强化免疫活动总结、统计汇总报表上报省卫生厅疾控处。
附件: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随着麻疹疫苗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后,我省麻疹发病率得到了有效控制,2000~2004年平均发病率降至2/10万的历史最低水平,比实施计划免疫前降低了95%以上。但2005年以来我省麻疹疫情出现了波动,去冬今春又呈快速上升的趋势,防控工作形势严峻。
为迅速遏制我省麻疹疫情上升势头,贯彻落实《
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2012年)》,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
遏制麻疹疫情上升势头,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二、强化免疫对象
全省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