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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要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专门培训,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卫生行政机关人员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加大学习力度,全面掌握、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和专业技术水平。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要注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提高,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同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抓好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传统方式和现代媒体等多种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依法行政,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食品安全法明确界定了卫生行政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六大职责。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把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并主动与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有序。

  四、平稳过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清理现有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与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内容,要及时废止或者修订;对地方政府、人大制定的有关规定要及时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法定职责规定,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及专业技术队伍、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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