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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9〕1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爱卫办:

  根据《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爱卫〔2009〕4号)要求,为切实搞好2009年度“全国爱国卫生月”、“江苏省健康教育宣传月”和“世界卫生日”活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保健、运动健身服务平台,经研究,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爱卫办定于2009年4月7日共同举办“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现将启动仪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为进一步扩大“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影响力,使本次活动搞得既有内容,又有声势,达到预期效果,请各地参照本方案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活动方案。本次活动的主会场设在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及鼓楼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地推进全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逐步实现“卫生、体育、保健”的有机结合。

  各省辖市活动方案请于2009年4月5日前报省爱卫办、省体育局。

  联系人:省爱卫会办公室 许国强 电话:025─83620605
  省体育局群体处 陈 健 电话:025─51889191

  附件:《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
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爱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爱卫〔2009〕4号)精神,切实搞好2009年度“全国爱国卫生月”、“江苏省健康教育宣传月”和“世界卫生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健康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和运动健身意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爱卫办将于2009年4月7日在南京联合举办“2009年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暨江苏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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