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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①原籍身份证明;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岛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③学生父(母)亲在厦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思明区和外来员工子弟学校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1、2、4、8片区的电脑派位;湖里区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8、9、10、11、14、16、17片区的电脑派位。学生须在报名时选择一个就近派位片区填报,由电脑根据学生填报的片区情况进行派位,若未被派入学生选定的片区,则由电脑再随机派入其他片区后参加派入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报名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统一参加电脑派位。

  此类学生参加我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对未被推荐派入公办学校的学生,各区应及时引导到就近的民办学校就学。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也应指导各公办学校,制定公平合理的办法,公开公正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及时引导到就近的民办学校。

  4.台生班的录取

  今年继续在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各设2个台生班,外国语学校设1个台生班。在我市岛内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商、台胞子女(简称台生)可选择参加所在就读学校片区的电脑派位,也可选择参加设台生班学校的电脑派位。暂住在岛内而小学不在思明、湖里两区学校就读的台生,若要参加台生班派位,须到所在暂住地的区招办报名。拟选择上述3所学校的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报名表中排序填报,且须填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直至派完为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在招生政策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调整招生片区范围。农村地区要在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前提下,加大布局调整的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初中招生方案,参照本文件精神,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特色校(班)特长生招生办法应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录取名单于6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

  (二)各校应做好学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认真核定户籍,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把关,负起全责。经确认后的志愿不得更改,报名表不得涂改。

  (三)凡六年级下学期才从未开设英语课的地区转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免于参加英语毕业考查,其毕业考成绩按语文、数学两科计算。

  (四)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允许继续在小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班)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继续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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