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
示范县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商洛市2009年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督促协调,社会广泛监督”的安全监察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一条主线”(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三个重点”(三大体系建设、专项整治、现场安全监察),狠抓“六项工作”(宣传培训、行政许可、检测检验、分类监管、安全示范建设、节能减排),确保“一个目标”(将事故控制在0.74起/万台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0.84人/万台以下,杜绝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避免一次死亡3以下人事故),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杜绝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活动范围
拥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所有县区。
(二) 工作目标
各县区政府积极支持和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推动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工作,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