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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社妇〔2009〕4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治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我厅根据《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江苏省卫生厅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表
  4、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报表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1:
江苏省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09年4月起至9月底,在全省卫生系统内全面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使用活动;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廓清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主要是:1、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2、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3、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人“性用品”的行为。4、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的行为。5、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室、辅助生育科(中心)、不孕不育科(中心)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专业)。
  二、方法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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