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学位课和基础课采用集中面授的方法进行,每次集中的时间为15天,共3次。
(三)导师指导课学习以导师的日常指导为主,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专科经典课程考试(卷面或论文),可作为专业课成绩。考核结果由导师报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附试卷或论文)。
五、临床实践
(一)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等同于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与本专业的临床轮转。
(二)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实践技能考核等同为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
六、导师评聘
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期间,南京中医药大学按有关程序,聘请继承人指导老师为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
七、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申请学位的继承人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广泛收集资料,掌握本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拟定研究课题,于第一学年内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并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将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八、学位申请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继承人必须完成师承工作的全部内容并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和发扬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2.硕士学位申请者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取得医学硕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
3.医古文(申请硕士学位为中级、博士学位为高级)、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合格;
4.完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考核合格;
5.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
6.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博士学位申请者2篇以上。
7.硕士学位申请者能提交1份由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申请者能提交1份由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