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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3、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解决金融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照提速、提质的要求,提高协调服务效率,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外部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的银政企关系,及时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和项目推荐、金融新产品推介等活动,健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交流平台。
  (二)深化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综合实力
  1、加快现代银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之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形成各具特色的业务优势和运营模式。加快形成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化银行。
  2、深化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地方金融企业,促进体制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强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科学合理的制衡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严密的内控制度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形成科学有效、激励与监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3、着力加快地方银行发展。通过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壮大实力,提升地方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份额;通过积极探索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方式和可行机制,化解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存量,降低金融风险;通过大力支持地方银行机构增资扩股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着力做大做优做强农村合作银行,不断增强地方金融区域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调控能力,成为主要面向中小、民营和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成为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4、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扩大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业务。支持办好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增强其在涉农金融中的作用。积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其它金融组织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支持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完善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新产品,增强农村贷款利率的灵活性。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着力开发农村商业信用贷款。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有效途径,在信贷扶贫工作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学习借鉴“孟加拉式”信贷扶贫经验,坚持商业化运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5、主动拓宽资本融资市场。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努力培育上市公司,力争到2011年有1-2户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实现直接融资零的突破。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扩大融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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