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商洛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2009-2011)
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职能,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结合商洛实际,特制定商洛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09-20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为着力点,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强化金融生态建设为保障,以促进金融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实现商洛突破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显著增强金融业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金融和经济相协调,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升金融层次,尽快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发挥金融业的重要支撑与促进作用。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内部改革,正确处理好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提高自身效益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进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以及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关系,保持辖内金融稳定,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开放与创新并举,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力。充分认识国内外金融形势及发展特点,强化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和竞争意识,深刻认识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深入推进金融业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金融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以创新求提升,以服务增强覆盖率,努力提升金融业综合竞争实力。
(四)坚持全面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着力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优先培植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着力优化县域及以下农村金融体系,努力构建功能互补、竞争力强、服务高效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
(五)坚持间接融资与探索直接融资并重,努力构建服务高效的融资市场体系。在大力推动间接融资市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直接融资,力争实现突破。
(六)坚持加快发展与强化监管相统一,促进金融业安全稳健发展。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强化监管的关系,既不单纯追求发展的高速度、高效益而放松监管,忽视风险的客观存在,也不过分强调风险防范而导致业务停滞不前、发展效率不高;既不断加快金融发展,又加强金融监管,强化监管力度,防范风险隐患,努力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相统一、两不误,推进金融业安全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