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商洛市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政、银、企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政、银、企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增进了解,推动建立“政府协调指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实现政、银、企合作常态化、制度化,共同推动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市政、银、企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分析判断中、省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
(二)分析研究全市经济金融运行和金融机构经营的基本情况、运行特点、困难问题和发展设想,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进区域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三)为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平台,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宣讲金融知识和信贷政策,使企业了解各种融资渠道,掌握融资技能,更好地满足融资条件和提高融资能力;通过互通信息,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在金融服务方面有哪些需求;帮助企业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奠定融资基础;研究落实对企业的各项金融扶持措施;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特点和金融需求,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贷款品种和金融服务工作,满足不同企业的信贷和金融服务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四)围绕区域重点项目,研究制定融资方案。各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上级金融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向上推介区域重点项目,争取信贷支持。围绕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研究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努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五)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强经济金融合作,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研究建立区域金融协调机制,确保区域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六)推进各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联系与协作,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研究探索吸引异地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商设立分支机构,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转变发展观念,立足我市实际,在信贷产品、担保抵押、农村保险、利率优惠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金融业务范围,并以银团贷款等方式开展合作与交流,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七)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障金融债权安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政、银、企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