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州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州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州府发〔200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2009年全州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危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全州消防工作面临新机遇、开创新局面,确保“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之年。为此,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消防工作的主动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协调发展和缩小区域消防工作差距为着力点,以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进一步落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突出抓好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特勤消防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公安、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制定本地区“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检查督办、行政责任问责、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消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社区消防业务经费不低于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交通、安监、林业等部门要将必要资金投入公安消防部队,增强公安消防部队扑救森林火灾、实施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置易燃易爆、矿山事故等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拓展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增长点。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