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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交通工作绩效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交通工作绩效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州府发〔200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克服50年难遇的低温雪凝灾害、金融危机等诸多困难,全州交通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快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交通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状获奖等次

  (一)奖给一等奖兴义市人民政府3万元。

  (二)奖给二等奖望谟县人民政府、兴仁县人民政府各2万元。

  (三)奖给三等奖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册亨县人民政府、普安县人民政府各1万元。

  (四)奖给鼓励奖晴隆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贞丰县人民政府各8000元。

  二、州直部门完成交通绩效目标责任状获奖单位

  奖给交通建设配合实施单位鼓励奖:州发改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兴义公路局各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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