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群众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浓厚安全发展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将每月6日定为“安全生产宣传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根据每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确定当年主题。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日”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通过大力宣传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到位,各级安全责任履行到位,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到位,应急能力明显提高,违章行为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活动组织
  “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由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组成,以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参与和受教育为主,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主要包括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上街宣传、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宣传牌,联系市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等,发挥主渠道和主流媒体的作用。
  (二)区域性活动由各县(区)政府按照通知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使安全知识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落,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坚持下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创新宣传方法,形成联动机制,切实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抓实。
  (二)抓住中心,突出主题。要紧紧抓住“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见诸行动。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日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的质量,使此项活动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