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政发〔200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十条措施和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08〕124号),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把推动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对我市的影响十分严重,矿产品价格下跌,企业效益锐减,就业压力增大,劳务输出渠道受阻,财政减收因素增多,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综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尽管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但是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不会改变,加快推进突破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条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形势的正确分析判断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意见,努力实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各级政府要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政策支持、工作部署等方面,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增强新形势下服务金融工作的能力,把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金融机构要强化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的理念,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找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大胆进行金融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切实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做好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银行信贷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抓住金融监管政策松动的有利时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平稳增长。2009年全市新增贷款计划突破30亿元,力争达到40亿元,贷款增幅在3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为实现这一目标,务必在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统筹资金安排,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快审贷进度和贷款周转,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人民银行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确保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扩大有效信贷投放。优先支持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先加大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支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限制高耗能和高排放行业、产业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要围绕信贷投放重点,积极落实放贷条件,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三、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