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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多起山林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多起山林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商政办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元月25日(腊月三十),全市先后发生4起森林火灾。一是25日10时20分,商州区陈塬办事处发生荒山着火事件,过火面积至今未得到核实。二是同日18时,商州区城关办事处金凤山因群众上坟烧纸,发生山林火灾事件,过火面积仍未得到核实。三是同日16时,商州区白杨店镇发生山林火灾事件,过火面积还未核实。四是同日15时40分,柞水县乾佑镇群众上坟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60余亩。目前,除商州区陈塬办事处、城关办事处金凤山荒山着火点得到控制外,其余山林火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为切实遏制山林火灾事件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现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火源管制,消除火灾隐患
  今冬以来,雨雪少降,气候干燥,森林火险居高不下,加之春节期间群众燃放鞭炮、烧纸祭祖、野外游玩增多,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狠抓森林防火,实行行政、业务双线责任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强高火险时段监控,对坟地集中区、庙会鞭炮燃放地、群众野外游玩聚集区等危险区域,重点管制火源。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得在荒山、山林附近点荒烧火、玩耍鞭炮。林业部门要落实基层单位消除可燃物,开设防阻隔离带等责任,采取一切应急措施,加强火源管制,消除火灾隐患。
  二、迅速控制火情,严防人员伤亡
  大年三十,全市先后发生4起山林、荒山火灾,暴露出部分地方思想麻痹、措施不力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发生森林火情,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兵力打歼灭战。要实施阻隔为主、正面扑救等措施,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扑火力量,严禁妇女、儿童上山扑火。对山势陡峭、地形复杂、风势过大的山林火,实行监测监控,不得强制消防队员扑火,严防救援人员伤亡。
  三、抓好重点区域防控,避免衍生事件发生
  林区城镇和企业、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旅游景区是森林火灾重点防控区域。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立即检查重点防控区域防火隔离带设防状况。对达不到设防要求的,要立即开设隔离带,制订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干部指挥撤离责任,明确群众撤离路线。当重点防控区域受到山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阻火措施,确保重点防控区域安全,严防群众伤亡,避免衍生、次生等事故事件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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