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组织机构人员。
州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律、特点,了解各部门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加强对事故高发地区预防工作的指导,强化对规律性、多发性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按照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要求,积极研究本县(市)、本部门在预防事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以解决,对需要政府支持和其他各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向政府和预防事故综合协调机构汇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加以解决。遇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突发问题可随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解决。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目标清楚,责任明确,奖惩严明。各乡(镇)政府每月应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和安委办,县(市)人民政府和顶效开发区管委会每季度应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州政府和州安委办,州政府每季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省人民政府。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1个月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和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检查,主要领导要接受州人民政府问责,并在全州进行通报批评。
(三)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一步提升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认真总结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经验及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关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意见和方案,把政府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今年力争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全部达到“平安畅通县区”的工作要求。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基础
1.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宣传、安监、公安、司法、交通、教育、建设、农机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职责,加大宣传投入。新闻媒体要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按照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计划,2009年的工作重点是以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力争在今年建成省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行业,开展各种不同规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演讲比赛、交通安全新闻采风(含文字、图片、音像)、交通安全普法讲座、交通安全摄影展、交通安全资料捐赠等公益性活动,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行车常识送进广大的农村、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让群众在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树立起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减少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构建和谐交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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