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认真落实《贵州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改造示范、节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项目,对节能效果显著,但达不到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门槛的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省节能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节能降耗,拓宽融资渠道。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给我州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培训,组织好项目开发,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的环评、能评、审批、上报等协调工作;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和挖掘节能潜力,做好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总结典型经验和开展宣传交流;项目承担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发挥节能效益。
(三)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工作,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鼓励和支持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工作,积极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投入,依靠技术进步实现节能降耗。一是加强节能技术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结合我州重点行业和区域发展对节能降耗的技术需求,组织实施州级科技计划,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发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成果转让,为实现节能降耗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州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应用电机变频调速、路灯节能控制、半导体照明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产品,促进我州节能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快节能先进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继续抓好中央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灯的工作,2009年力争在全州推广20万只节能灯,继续组织推荐适于在我州推广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一批量大面广、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
(四)突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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