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我州累计只完成了“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的14.31%,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今后两年年均节能降耗要达到9.63%。但随着我州煤炭、电力等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发展壮大,节能降耗与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矛盾突出,在较长时期内都将面临着加快工业化进程与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双重考验。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立足长远,扎实推进。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全州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始终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硬指标、硬任务,抢抓国家扩大内需推进节能减排的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2009年节能降耗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州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把节能降耗作为扩大国内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的要求,紧紧围绕2010年全州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目标任务,综合考虑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全州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节能工作的形势和实际,确定2009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7.5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63%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摸清每一个企业生产规模、能耗物耗、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排队和分类指导,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加快结构调整升级。一是按照《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公布分年度限期淘汰计划名单,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通过以大带小、改造升级、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是按照《节能法》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的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分期淘汰和更新改造方案,由节能监察机构现场监督企业销毁并登记备案,对先期实施淘汰和改造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三是按照《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监管,严把增量节能准入关,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企业准入门槛,防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四是始终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实施一批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加工、深加工项目,促进能源、原材料产业升级。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企业要认真分析产品结构和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改造,加强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清洁生产机制,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企业,集中财力、物力,支持一批振兴传统白酒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等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提高轻工业和黄金等产业的贡献率。加快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带动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