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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击传销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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