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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要按照《贵州省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发现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办事处要建立社区(村)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 “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进社区(村)工作。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主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每栋房屋每单元一楼门前要有一块警示牌,内容为打击传销的警示标语。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州政府与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签订责任状,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乡(镇)、办事处签订责任状,乡(镇)、办事处要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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