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研指导阶段: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主要工作:全州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紧密配合,深入农村调查摸底,对各类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积极动员和指导农特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申报商标注册,使其处于法律的保护之下。
工作重点: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农特产品商标战略目标。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农村、农户和农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辖区生产、加工、经营农特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特色以及这些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声誉程度情况,特别是本辖区的土特产及规模产业,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根据“普通指导、重点扶持、注册保护、创立名牌”的原则,制定符合本辖区农业产业政策的商标发展战略目标。
(三)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主要工作: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商标战略,争取使我州的特色农副产品全面受到法律保护,走名牌经营的道路,成为我州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工作重点: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未申请注册的农特产品进行疏理,筛选排队,对那些名、优、新、特产品要尽快动员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特别是对已经获得国家质监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要及时注册商标,并根据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型,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商标申请注册效率,增加注册商标总量。在指导商标注册工作中,要把那些已经形成规模生产的特色农副产品、特定地理环境和特定人文因素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农特产品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作为全州农特产品商标保护工作的重点,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区域经济、规模经济快速发展;对那些市场覆盖面大,已经或者有望销往国外的名优产品,要积极指导其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据《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强化我州商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力度;对那些已经注册商标,但不能正确使用被核定商品商标的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提高其对正确使用商标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和扶持,引导其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实施企业商标战略,真正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