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支持高用能等企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州工业经济面临非常严峻的困难和挑战,铁合金等高用能行业从三月份以来,价格再度下跌,处于“高成本、低价位”的现状,企业停产面不断扩大,导致上下游关连产业特别是电力、原煤、焦炭等产业生产下滑,严重影响工业经济的平稳运行。为认真做好支持部分高用能企业的生产工作,帮助企业度过难关,鼓励高用能企业坚持生产,有效激活产业链,促使煤、电、冶(企)良性循环,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增强为企业搞好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促复产、保增长、保运行作为当前工业经济的首要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千方百计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保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积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有利条件,让他们开足马力生产。
二、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企业度过难关
(一)从售电环节上给予支持。一是兴义供电局调整电费收缴方式,用电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方式与供电部门签订担保协议,电费由按月预交改为按月据实结算(一月一清),企业根据资金情况由按月预交改为按旬(10天)或按周(7天)预交,并可以用承兑汇票缴纳电费,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压力。二是对基本电费缴纳实行按月申报,据实结算,功率因素据实核定。三是向贵州电网公司积极争取调整州境内上网地方小水电供电电价,恢复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差,鼓励企业避峰用电。
(二)从资金上给予支持。州、县(市)两级财政对在困境下仍然坚持生产的高用能企业给予资金补贴。一是补贴标准。铁合金200元/吨、电石120元/吨、聚氯乙稀100元/吨。二是补贴办法。根椐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的财政状况,安龙县、册亨县对所属企业的补贴资金,州、县财政各补贴50%,其余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对所属企业的补贴资金,均由当地财政补贴,补贴时间暂定为2009年4月l日-5月31日。三是结算方式。根据高用能企业当月实际生产产量,经县(市)、顶效开发区经贸、供电部门审核,报当地政府审批后,转同级财政按月结算兑现补贴资金;安龙县、册亨县由州级财政补贴的部分,除按上述程序办理外,由县人民政府上报,经州经贸局核定后,报州政府审批,由州财政局划拨到县级财政及时发放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