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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等;

  (五)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

  (六)灾害影响:易受雪凝冰冻、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七)2008年隐患排查制度未落实、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其他: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月至4月):动员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结合2008年全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使他们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自觉地对违法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和其他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督促复产煤矿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企业加强复工、新投产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非”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2008年“隐患治理年”中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有利氛围。通过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要于5月15日前报州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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