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9〕10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4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卫生部确定了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2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4月25日预防接种宣传日前后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宣传周活动,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情况,特别是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各有关部门对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完善保障措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预防接种宣传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怀。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要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深入居民社区以及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以农民工等流动人口为重点,广泛宣传实施免疫规划是预防疾病和保护群众健康的有效手段,提高社会各界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氛围。各地要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作为预防接种宣传周的活动主线,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强化免疫活动有序开展。

  为支持和指导各地的宣传活动,卫生部组织编印了主题宣传海报、制作了主题公益广告等宣传材料。我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印了一批宣传材料,近日将下发给各地。各地要组织好宣传材料的发放工作,将主题宣传海报张贴到社区、村庄,并协调当地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填写海报发放张贴和公益广告播出情况调查表,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省疾控中心(传真电话:025-83759422),由省疾控中心汇总上报。同时,请各市卫生局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我厅疾病控制处(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274号)(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