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遴选第四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19号)
各市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全面推动全省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开展,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省遴选20家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个地级市限报送2-3个名额。由各市卫生局择优推荐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候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应具有比较突出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完成建设周期后应达到《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苏中医政〔2007〕1号)。
三、截至2009年5月31日,第一、二 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还未完成检查验收的地市,原则上将不再批复新的建设单位。
四、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5月31日。
联系人:戴运良,陈虎。
电话:025-83620506,83620513(fax)。
附件:“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表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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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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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公立□
| 民营□
| 医师人员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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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
| | 服务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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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人员数
|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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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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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中医医师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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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中医药特色科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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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可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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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方
案
| (可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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