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工作的意见
(铜署发〔2009〕14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全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铜仁地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区地处武陵山脉,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农村小学点多面广、分布不均。全区现有1535所小学和622个教学点,平均每个乡(镇)13所小学和教学点,校均学生220人。由于投入分散、师资分散,长期以来,农村小学办学条件得不到根本改善,教师队伍难以稳定,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提升缓慢。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可以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孩子、居住分散的孩子和留守孩子的“上学难”问题,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减少农村学生辍学率,巩固“两基”成果;可以通过撤并部分校点,集中人、财、物等资源,重点投入,优化配置,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师资队伍,缩小城乡差别,推进教育公平;可以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化教育环境,促进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进而带动初中、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我区人口素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的基本要求
(一)统一规划,分批建设。各县(市、特区)要坚持政府统筹,部门配合,按照科学论证、一步规划、因地制宜、分批建设的原则,制定好农村寄宿制小学规划建设方案。规划设置农村寄宿制小学,原则上要达到覆盖1万人左右,在校生规模500-1000人,容纳50%左右在校生寄宿的总体要求。
(二)坚持标准,满足需要。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必须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要满足师生教学、生活、运动等各种需要,确保安全、实用、耐用、够用,体现民族特色。
(三)先易后难,示范推进。各县(市、特区)要选择条件较好的中心完小进行试点;要在试点中总结寄宿制小学的建设经验和管理经验,抓好示范校;要坚持典型引导,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四)加强宣传,耐心引导。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必须要撤并一批小学和教学点,将会改变当地学生传统的上学习惯。对此,当地群众将可能出现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耐心说服,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农村寄宿制小学对发展农村教育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