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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通知

  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每周保证1小时用于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可利用晨会或午会、校班会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小学也要开展内容适宜的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对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五、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时。

  六、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在中小学要开设好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开展专题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已在课程计划中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

  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工作的管理。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应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八、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调整课程计划的,必须按教育部及我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报我委审批或备案。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课程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课程计划,安排教学工作,并将学校课程计划等信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附件:1.上海市小学200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2.上海市初中200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3.上海市高中200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上海市小学2009学年度课程计划

年 级 

周课时

课程、科目

说明

语  文

9

9

6

6

6

(1)一年级入学初,各学科设置2至4周的学习准备期。

(2)虹口区和杨浦区继续进行科学与技术课程的试验,替代自然与劳动技术课程。科学与技术课程一至五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2,2,2,3,3。

数  学

3

4

4

5

5

外  语

2

2

4

5

5

自  然

2

2

2

2

2

品德与社会

2

2

2

3

3

唱游/音乐

2/

2/

/2

/2

/2

美  术

2

2

2

1

1

体育与健身

3

3

3

3

3

信息科技

2

劳动技术

1

1

周课时数

25

26

27

28

28

兴趣活动

(可包括体育活动)

5

4

4

4

4

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阅读活动,0.5课时用于写字;阅读活动和写字隔周开设1节。每一兴趣活动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1课时,鼓励开设短周期的兴趣活动,供学生选择。

专题教育

或班团队活动

1

1

1

1

1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每学年1至2周

2州2周

每学年2周

学生必修;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周课时数

6

5

5

5

5

探究型课程

1

1

1

1

1

单独设置,学生必修;课时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使用。

晨会或午会

每天15-20分钟

广播操、眼保健操

每天约35分钟

周课时总量

32

32

33

34

34

每课时按35分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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