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十处危险区外,煤矿、铝土矿、采石场等矿区地面塌陷、崩塌;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学校周围和旅游景区附近的崩塌、滑坡;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不稳定斜坡;河流、水库沿岸的坍塌隐患等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对象。当地政府及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矿山、教育、旅游等部门,郑煤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矿业公司等国有重点矿山企业均负有防治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主要防治要求和措施
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汛期为主线,以山区、丘陵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防治重点,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制,加强预警预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努力提高防范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和乡(镇)领导包点的防治责任机制,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县、乡、村都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矿山、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予以公示。
2.健全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预案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进行连续监测,定期把监测情况报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
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编制防灾预案,内容包括监测检查、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做好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