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基地设立的原则。见习基地设立的原则是:单位自愿申报,专家条件审核,政府批准设立。
(二)见习基地设立的条件。
1、市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领导重视。成立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领导机构,并安排了专人负责。
3、有较好的见习环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提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有利于提高见习生工作能力的生产经营岗位,能保证见习工作的安全,并安排了带教人员。
(三)见习基地设立的程序。
1、单位填写《淮南市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并随就业见习工作领导机构设置情况的文件报市见习办。
2、市见习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申报单位的条件进行评估。
3、市见习办根据市就业见习基地布局规划、申请单位具备的条件及评估结论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意见。
4、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见习基地的名单。
四、参加见习人员的条件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必须是淮南籍应届或历届大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毕业后六个月未能进入就业岗位的毕业生。
五、见习工作的实施
(一)报名。见习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见习基地填写《淮南市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交见习基地复核后,由见习基地汇总报市见习办。
(二)审核。市见习办对申请见习的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见习。基地在接到见习办的见习人员条件审核意见后,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单位见习。
(四)见习的内容、形式。见习的内容以见习生所学专业范围为主,在专人指导下,参加生产、经营岗位的工作。
(五)见习工作的有关规定。
1、见习基地应为见习生提供生产、经营见习的岗位,并指定专人指导见习,传授生产、经营的技能、经验。
2、见习基地应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的安全保障。
3、见习基地负责对见习生的考勤、工作表现评价等工作。
4、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严格执行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