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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第一批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任务书正式文本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一、中医科主要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

要求:以《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为基础,结合目前的医院和科室工作现状,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确定建设的主要目标、预期取得的进展、关键指标值以及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中医科建设计划

要求:根据《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的要求,按年度(3个年度)列出具体的建设计划,主要包括设施规模、疗效水平、优势特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业务条件改善、经费投入等。

 

 

 

 

 

 

 

 

 

 

 

 

 

 

 

 

 



三、签约合同各方

要求:甲方为省中医药局,乙方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如果是县级医疗机构,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签字盖章),丙方为建设单位。

 

一、甲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乙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丙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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