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3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的通报》(卫医政发〔2009〕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6例重症感染患儿有5例患儿死亡。蓟县妇幼保健院没有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严重医院感染事件中汲取教训,医疗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应当引以为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执行力,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近期内要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和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暂行)》等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新生儿室等重点部门的监测和管理,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防治的各项措施,消除危险因素,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实现医院感染管理的无缝衔接。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经常深入病区、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医院感染事件发生情况,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规范化管理,把医院感染等医疗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或综合性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促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我厅也将适时对全省医疗机构新生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组织明查暗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