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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局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局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交监〔2009〕141号)


各县(区)交通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合肥市交通局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合肥市交通局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市政府、省交通厅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公路、水路“三乱”现象反弹

  (一)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精神,要严格按照改革的有关要求,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者非法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财综[2009]6号)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禁设帐外帐、小金库。

  (二)继续坚持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市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牢固树立“抓巩固、防反弹、促深入”的观念,加大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力度,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口子不开、标准不降、惩处不变,防止出现新的交通行业不正之风。

  (三)认真贯彻落实查处公路、水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一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各种形式,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网络,保证群众举报渠道畅通。二要及时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问题坚持做到快速受理、认真落实、及时反馈,确保查处公路水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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