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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9〕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6年至2008年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对于此次普查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全面掌握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在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张店区财政局等50个先进集体和丁红杰等9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做好统计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张店区财政局
  张店区广播电视局
  张店区马尚镇政府
  张店区中埠镇政府
  张店区南定镇政府
  张店区傅家镇政府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统计局
  淄川区昆仑镇政府
  淄川区岭子镇政府
  淄川区淄河镇政府

  淄川区东坪镇政府
  淄川区太河乡政府
  淄川区商家镇政府
  博山区财政局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八陡镇政府
  博山区白塔镇政府
  博山区池上镇政府
  博山区崮山镇政府
  博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皇城镇政府
  临淄区凤凰镇政府
  临淄区梧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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