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旧城及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七日
洛阳市旧城及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旧城开发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职能服从服务、程序让位效率的原则,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站式”办公的内容
1. 开发改造项目“一站式”受理。由市旧城开发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城开发办)统一受理旧城开发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部审批手续。包括:项目批准手续;规划、土地权属及用地、建筑、房屋拆迁等行政许可手续;消防、环保、人防、抗震、文物、公共设施配套等审查手续;建筑施工、质检、安检手续以及其他需要审批的行政事业服务性项目。
2. 行政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一站式”审核。市旧城开发办按照《洛阳市旧城开发改造实施办法》、《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代表市政府对各项行政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一站式”审核。
3.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一站式”咨询服务。由市旧城开发办统一提供投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的“一站式”咨询服务,并统一印制服务指南。
二、“一站式”办公的组织方式
1. 旧改项目审批“一站式”办公由市旧城开发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旧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旧城开发办负责。
2. 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规定需要参加“一站式”办公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要将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说明、送审资料样本、咨询电话、联系人等相关材料编写成办事指南提供给市旧城开发办,由市旧城开发办汇编成册,提供给旧改项目的申报单位。